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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若干意见 校政〔2004〕51号
2013-01-08 14:37     (点击: )
各处级单位:
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,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。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学工作,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,特提出如下意见,望认真贯彻执行。
一、重视本科教学,切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
1.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主体和基础,抓好本科教育是提高我校教育质量的重点和关键。学校各级领导在确保本科教学工作的基础上,统筹安排好其它方面的工作。
2.坚持校领导联系院系制度。校领导班子成员要重视抓教学质量,确定1-2个教学单位为联系点,每学期至少两次下联系单位调查研究,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。
3.坚持听课制度。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课时,其他校领导不少于4课时,教务处和院系负责教学工作负责人不少于16课时,其它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不少于4课时。
4.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会议,专题研究和解决教学中的问题,提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思路和对策。
5.建立健全学校、院系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定期召开研究教学工作会议制度。校党政会议每学期至少有一次专题研究教学工作,分析教学现状,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。院系党政会议每月至少有一次研究教学工作。
二、采取必要措施,引导教师全身心地投入教学工作
1.在教师职务评聘中,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。加大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力度,充分发挥学生评教、教师评教制度的作用,对于达不到教学基本工作量和质量要求的教师,不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。
2.教授、副教授每学年至少要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,连续两年不讲授本科课程的,原则上学校不再聘其担任教授、副教授职务。
3.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。制定并落实《安徽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》和《安徽理工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》,保证教学各环节的质量。各教学单位在每学期开学前必须全面检查教师的教案和备课情况。教务处每学年抽查教师教案不少于200份,对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。充分发挥教学工作委员会、教学督导组和学生骨干的作用,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4.开展教学工作优秀奖、教学成果奖评选和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工作,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。继续实施对校内教研立项的资助;设立青年教研基金;教师教学研究的成果,与科技成果同等对待 对于教学水平较高、取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教师应优先评先、晋升,以形成一个重视教学工作、重视教学改革、重视教学成果、重视教学质量的良好局面。
三、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,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
1.健全和完善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制度。严肃课堂纪律,完善低年级学生晨读和晚自习制度。采取有效措施,端正考风,努力杜绝考试作弊现象。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定,组织考试、进行成绩记载和学籍处理,对于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,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2.完善奖、助、勤、贷、补的激励保障机制,认真执行《安徽理工大学学生奖学金、贷学金和助学金实施办法》、《新集集团奖学金、特困生资助金评定办法》和《安徽理工大学学生学年总评办法》,创造条件,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。
3.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部分院系可在高年级本科生中试行导师制,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及专业兴趣,为学生尽早进入专业实验室,接触高水平的科研领域创造良好条件。
4.进一步整治校园及其周边环境,排除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,创造条件,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技文化活动、社会实践和其他素质教育活动,形成学术气氛浓厚、校园秩序文明的良好育人环境。
5.积极开展就业思想教育,解决学生的学习动力问题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成才观、就业观,把精力放在学习上,放在提高自己的思想、文化、专业、身心等综合素质和适应社会、服务社会的能力上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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