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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
2020-08-04 12:51     (点击: )

  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,是培养研究生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,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,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。为使专业实践达到预期目的,保证专业实践能够安全、顺利的开展,学院和每位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在安全责任方面达成以下共识,并签订安全责任书:

1、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,安全责任的主体是研究生本人。

2、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,应主动接受安全教育,学习安全知识,强化安全意识,提高自我防范能力;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遵守实践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;团结互助,不做有损研究生形象的事;不听信谣言,不传播有害信息,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。学院建议研究生本人自己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

3、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财产安全,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,严禁酗酒;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选择安全合法的交通工具;校外实习地点涉及环境恶劣、复杂的区域时,应当了解当地气象、地理、治安等有关情况,尊重地方民风、民俗、执行地方政策法规。

4、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,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离开实践单位从事任何与专业实践无关的活动,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。

5、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社会公共行为准则、实践单位的各项规章、制度所造成后果,由研究生本人依法承担,学校也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
6、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,要定期主动向双导师汇报专业实践情况,发生特殊问题应及时报告。

以上条款研究生应全面遵照执行,研究生所在学院负责检查、落实。研究生违反上述规定,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(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等),由研究生本人负责,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。此安全责任书需经研究生本人签字,一式两份,一份交研究生自己留存,一份交各学院留存备查。

         学 院(签章)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研究生(签名):

           年  月